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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论坛管理基本章程

本主题由 阿寐 于 2008-3-17 19:41 设置高亮

论坛管理基本章程

第1条 本论坛管理章程最终解释权归论坛所有。

第2条 本论坛管理人员所制定之一切规则均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3条 于本论坛正常注册后即成为论坛正式会员,并且拥有论坛规定的权限。

第4条 本论坛会员的个人资料及隐私受到本论坛保护。

第5条 本论坛会员有言论自由权,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论坛基本法,不得进行人攻击,不得宣扬反动、黄色、暴力、迷信、邪教和犯罪等内容。

第6条 论坛会员有在论坛各正常版面发贴和读贴的权限,若版面中有特殊规定,或者受到处罚而关闭权限则例外。

第7条 论坛会员有权监督论坛管理人员的工作,并有权提出投诉。

第8条 会员有权依照申请流程申请论坛各版面版主。  

第9条 论坛会员若出现下列情况任意一种或几种,论坛有权关闭部分权限、暂停直至取消该帐号:
使用违规或不恰当ID和昵称(判断尺度由管理员掌握);
未经管理员许可,擅自在论坛非交易区从事商业活动,包括发布广告贴(论坛许可的虚拟交易除外);
擅自在论坛公共区域发布个人或他人的隐私信息,包括侵犯他人隐私权益;
未经授权,擅自转载他人文章或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发表含有猥亵、黄色、人身攻击和反政府言论;
发布人身攻击言论,或有造谣、诽谤,恶意中伤他人等行为;
模仿论坛管理人员ID,用以假冒管理人员或破坏管理人员形象。

第10条 凡文章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论坛管理人员有权不提前通知作者直接删除,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论坛有权对其关闭部分权限、暂停直至取消该帐号。
不符合相关版面版规的;  
标题或内容含有违规用语的;
在同一版面重复发表的;
同一文章重复发表或同时贴在三个及以上讨论区的;
非广告发布区域发布的广告(包括商品广告和非商品广告)。

第11条 不得在本网站发表对其他作者、作品的诋毁攻击言论(对恶性抄袭文的揭发不包括在此项内),不得挑起不同读者群体之间如掐架等恶性行为,违者封禁ID。

第12条 不得利用网站可能存在的系统漏洞进行任何活动,如发现此类情况,论坛有权关闭权限或删除帐号,并将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12条 本论坛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第13条 本论坛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第14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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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多嘴一句,论坛会员注册相对简易,从长远考虑,是否对每个人的马甲数量做出适当限制,后台技术操作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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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tumi建议,已设置一个邮件限注册一次,IP暂时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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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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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相当赞成那个不得伪装管理员的规定,窃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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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文章重复发表或同时贴在三个以上讨论区的;

含三个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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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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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五好咩 于 2008-1-24 05:05 发表
> 同一文章重复发表或同时贴在三个以上讨论区的;

含三个否?
已修改,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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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赞一个
我鹅汗三回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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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有规章制度,论坛才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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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订下来的制度,偶绝对支持拉~
~捂住耳朵,蒙住眼睛。 ~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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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的看了下



并不苛刻 要遵守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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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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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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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帖子

第一篇帖子发在这里,表示我已经认真的看过了管理章程,并同意,支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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